不需要勉强自己祝福,但不要心存怨恨,從成本收益的角度上來看,只有成本,沒有收益。這點我倒是很早以前就知道了,一直這樣告訴著自己。

昨天已經決定不生氣了,告訴他,告訴自己,我再也不會生氣了,聼著侵權法老師講著精神損害賠償的成本收益分析,嗯,成立吧,於是更加生氣。

是吧,如邦所說的,貪慾、嗔恨、愚痴三毒之所以可怕,是因爲他們會一環扣一環無限循環。一旦如此,心不淨,何能靜。我們的心本來都是淨的。

學長說,感謝他吧,陪伴我度過一年。

分開,只是因爲不適合,而這樣的不適合是他先提出的而已。

是吧,同樣覺得不適合的我,卻一直不夠殘忍,沒有足夠的勇氣。

感謝他吧,給了我自由。


笨笨說:“撬别人bf這種事,本質類似挖雷。辛辛苦苦歡歡喜喜地,不過是助人排除了隐患……。”對於挖走所謂地雷的她,也感謝吧,感謝她幫我排除了所謂隱患。不應該對她生氣,因爲她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,學長說。而且我們的問題,不是她的問題,是我跟他之間的問題。


事情發生,一直沒有寫文章,因爲我們的結束,似乎帶走了一切,任何美好記憶感覺都被一句句謊言覆蓋,留下一點點不甘,連一點點的親情也蕩然無存。可以懷念的,也許以後心情真正平復后,看到他而心裏不起一點漣漪時才會知道吧,學長說要感謝他。


憤怒,因爲單向思維——是他的自私導致這樣的局面。不要這樣的憤怒,因爲我知道,這于我無益。

而且,以前我也是這樣自私的,不是嗎。沒有任何意義的愧疚感一直揮之不去,直到今天,以後也會是。我知道,這樣愧疚感讓我成長,讓我更加珍惜跟認真對待每一段感情。而對沒有愧疚感的他,是自己放棄了最後一點值得珍惜的東西吧。


感覺自己成熟很多。大家說的,給自己說的,強迫自己正面思考。不能恨,要感恩,或退而選擇遺忘。


這次的震撼是,沒想到,愛情真的可以讓人變得如此自私。但也可以解釋成不是自私,只是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麽,勇敢爭取而已。每個人不一樣吧,他只是跟我不一樣而已。

也曾心動,但告訴自己,已經不是小孩子了,不可以任性。

心動,真的需要讓自己冷靜很久,4個月的冷靜讓我獲得更多。

而,成本最大的唯一的一次任性所造成的今天的結果也證明,心動時需要冷靜。

我知道了,我真的知道了。不過,我想我再也不會那麽容易心動了。


笨笨說的也對,世界上沒有永遠,只有更遠。人跟人無論多愛、多恨,最後都會分開。而他,明知的結局,也僅僅是提前了一年半離開而已。“有什麽放不下,一切都如流沙”。

但仍然認爲,雖然人最後會分開,但我們還是要好好的愛人,愛我們的親人和以後可能成爲親人的人。即使分開的時候會痛,但他們曾帶給我們的並不會隨著離開而消失,永遠活在我們心中支持我們更好的走下去。

也許相對于堅強的人,我畢竟還是希望有能夠溝通思想和感情的人陪伴我走過,希望被照顧,希望照顧他。讓他快樂的同時讓自己更快樂,這樣不是很好?

也許我還是太理想化了。

但我並不想因爲他而喪失對人的信心,況且,分開,僅僅是因爲不適合而已。


媽媽說,他很感謝大化跟那個女孩,感謝大化曾經照顧我,感謝大化為我們不適合的感情寫下結語,感謝那個女孩讓我得以離開,真的感謝。

媽媽說,失戀的人又不是只有你一個,況且,比起我曾所深深傷害過的他,你根本不足稱爲失戀。

媽媽說,人因爲了解而分離。人跟人本來就不了解,要相處,熟悉了,淡漠了,終于了解到原來是不適合的,於是勇敢的告別僅剩下責任的感情。

回想,即使我曾經為他做過了很多,但他因爲此留在我身邊陪伴我一年,即使不一定是愛情,但我也該感恩了,不是嗎。

感謝他們,然後,自己的路,繼續走下去。

此刻,真的,很瀟灑的,放手了……放走他,也放了自己自由。




後記,也是最重要的:感謝我的親人和朋友們,感謝你們一直陪伴在我的身邊,支持我,開導我,有你們,就夠了。

相信我,我會勇敢的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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